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规范考试管理,确保考试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查课:第18周(6月16日-6月20日)
考试课:第19周(6月23日-6月27日)
二、考试范围
2023级、2024级本学期开设的全部课程。
三、工作安排
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序号
| 时间
|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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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6月4日前
| 各二级教学单位报送期末考试工作方案、课程命题责任审核汇总表、试卷样卷、非试卷类课程考核方案、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审批单、考试改革申请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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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6月9日前
| 考试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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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6月13日前
| 免考及缓考办理、印刷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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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6月16日-6月20日
| 考查课考试(任课教师可根据课程实际情况随堂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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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6月23日-6月27日 | 考试课考试(其中6月24日为全校公共课考试时间) |
6 | 6月16日-7月1日 | 成绩录入 |
7 | 7月3日前 | 各二级教学单位报送期末考试总结、最终成绩一览表、未通过学生名单等材料 |
四、注意事项
1.命题:本学期开设所有课程的命题由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二级教学单位安排,务必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命题要求进行命题,每门课程必须准备至少两套分量相当,难易程度相同的试题(A、B卷)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将抽取30%的试卷进行复查,如抽取的试卷中50%以上的试卷不合格,该教学单位所有试卷全部返回重新命题。
2.考试改革:考试改革以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为基本遵循,考核学生应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考察。本学期开设的课程需要进行考试改革的单位,请提交考试改革申请,经教研室主任、二级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核,报教务处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考试改革申请包括考试改革方案(目的、考试内容、形式、成绩构成比例、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考试改革申报表、试卷样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3.考试资格审查:6月9日前,各二级教学单位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完成本学期学生期末考试资格审查。对于达到取消考试资格条件的学生,任课教师需登录教务系统教师账号线上提交取消考试资格申请(办理流程见教务系统网站文件下载处),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原件(如考勤记录、作业完成情况等);经课程开课院部审批后,于6月1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进行审批;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汇总本学院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包含公共课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审查结果分别以电子、纸质(签字、盖章)两种形式于6月13日前报送教务处。
4.免考及缓考办理:6月9日至12日,办理免考、缓考的(办理流程见教务系统网站文件下载处)学生需登录教务系统学生账号线上提交免考申请,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原件,经辅导员、课程开课院部审批后,于6月13日前报教务处进行审批。
五、工作要求
1.每场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上午8:30开始,下午2:00开始,每场考试至少间隔30分钟。
2.各教学单位要把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开考前动员会,做好考前动员工作,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学校制度汇编中《教学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有关管理规定。本着“严格考试要求、严格考试管理、严格考试纪律”的原则,在全体师生中大力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引导学生端正考试态度,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3.学生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座位号参加考试。监考人员要提前到岗、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要严格按照制度汇编《考试工作管理规定》中的《监考守则》《考生守则》的有关规定执行。监考人员一经发现考生作弊,立即如实记录作弊情况,考试结束后将该生作弊证据、考场记录表等证明材料交教学单位考务办公室。
4.考试期间,学校安排巡视人员到考场巡视,督查考场秩序。一经发现有违反考场纪律者将严肃处理。
(以上附件可在学校网站教务处网页中下载)
2025年05月26日